作為危險廢棄物產生大省,山東省在焚燒殘渣、含鋇廢物、爆炸性廢物和廢催化劑等類別的危廢處理能力上有明顯不足。因此,山東省鼓勵企業自建危廢處置設施,并且規劃優先建設綜合處置中心。根據“十三五”規劃,全省將投資530億元,建設危廢處置項目總數達到353項。
作為危險廢物產生大省,為了到2020年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危險廢物收集、貯存、利用和處置體系,實現全省危險廢物安全利用處置,山東省環保廳近日印發了《山東省“十三五”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。《規劃》能否解決山東省危險廢物產生量大、處置能力不足等問題呢?
危廢處置能力明顯不足
據山東省固廢和危化品污防中心總工程師李建志介紹,山東省是危險廢物產生大省。2015年全省工業危險廢物產生企業10117家,除去含碲廢物、含鉈廢物、熱處理含氰廢物外,其他類別危險廢物均有涉及,需要借助外力處理的危險廢物高達584萬噸。
據統計,這些廢物品種繁多,排在前3位的危廢分別是無機氰化物廢物、廢酸、廢堿,這些危險廢棄物主要來源于少數產生量大的企業。